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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陵民歌是普遍流传于黄陵城乡及周边地区的音乐表现形式,它的产生、发展、演化同诗歌、舞蹈是相互关联、相依相生的。据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记载:“昔黄帝令伶伦定音律”,就充分说明在黄帝时代就有了较为原始的音乐观念,当时著名的《咸池》、《云门》、《木冈鼓之曲十章》就是我国原始的音乐作品。黄陵作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。聪明、智慧、勤劳、朴实的黄陵人民在继承古典音乐的基础上,不断丰富和充实着属于自己的音乐风格,这就是原汁原味、原生态的黄陵民歌。
黄陵民歌它独具特色的演唱方式,丰富多彩的演唱技巧,深厚浓郁的地域特色,以及博大精深的丈化内涵,在陕西民歌中是少有的,是弥足珍贵的,发掘、抢救和保护黄陵民歌,不仅对丰富和完善黄陵民俗文化、陕西民俗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艺术,将产生一定的深远作用。
从个体人格而言,黄陵民歌能激发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,为个体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文化背景,构成了个体创造性的民族文化根源和科学规范的文化基础。从总体上来看,发掘、抢救、保护黄陵民歌,对于继承传统文化精神,展示传统文化魅力,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,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民族凝聚力,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都将产生着重要的促进作用。